引用
引用第2樓站長于2006-12-10 08:08發表的“”:
大局...呵呵...這講有人看不懂...丙戳 好像台北才有吧!! 其實丙戳我的印象最薄弱
因為有點搞混了
不知道是不是虛線戳 丙戳才是包埵炳H
實線 是什麼用途? 有沒有搞錯
還請大家指正
丙戳在86.5.27以前的台灣北區郵政管理局,是包裹營業股使用的.當時丙戳不但銷包裹郵件,也銷快捷郵件(因為快捷也是包營股辦的).此外,還有一顆"丙10"在紙箱發售檯使用,不用檢點,只有日期. 台灣北區郵政管理局更換實線戳後,包營股從此改用甲戳.丙戳和丁戳在新的定義裡,變成聯郵封發使用.
另外,在虛線戳時代,丁戳是很稀有的東西,它的用途是"代理業務",當時郵局還不是雜貨店,還沒有賣面膜,所以丁戳的使用時機很少,一般是內部使用,可能是用在一些代理業務的單據之上.我曾經看過集郵人士,在高速公路回數票冊上蓋基隆的丁戳(因為回數票也算是郵局代理業務),但我不確定這樣的用法是否正確,或者是刻意做出來的,印象中回數票冊是沒有蓋郵戳的.要是現在代理業務還用丁戳,那就有趣了,買面膜還可以順便在面膜上蓋個丁戳.
此外,己戳也是比較少見的.泉州街的集郵廣場,曾經有一位涂姓郵商,專門玩戳,當時他有很多包裹簽條待價而沽,一般的標價是50元,但帶有己戳的,標價卻是200元(當然可以殺價),我就向他買過一些己戳,但要從正規渠道蓋用,恐怕比較困難,因為當年掛號簽條是要回收的,就連集郵目的也是不能留下.當時北管局包營股的姿態就很高,我們在那邊做虛線尾日戳,原本有位好心的職員,幫我們打1元的郵資票,再開具購票證明,這樣就可以收集到丙戳.但當時的包營股股長馬上跳出來罵人,連我們這些集郵人也連帶教訓,先說一堆樣版話,說什麼"集郵人給我們郵局創造收入,我們很感謝",但重點是"包營股不辦理集郵業務"所以歉難照辦.它可能搞不清楚"集郵"的定義何在.最後,我們每個丙戳各花50~60元,寄國內普通包裹或限時包裹,郵票還要一張張黏在紙箱上,才能留下(若貼在簽條上,會被收回去).這件事至今仍印象猶新,那位很會為郵局創造收入的包營股股長,可能也退休了,要是他來賣面膜和化妝品,郵局一定大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