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既然喜歡做自然封, 我就斗膽作些評析。首先,這封先貼10元,再補3元, 套一句某位前輩說的:「集郵味太重」。 誠然10元是亞洋印刷物郵資, 但這個信封上沒有任何「印刷物」的戳記或字樣, 看不出首次交寄時,寄件人有作印刷物交寄之意圖。如果要營造「 原以印刷物交寄,被查獲內容非印刷品物,而要求補貼郵資」這樣的意境, 改用一個牛皮紙信封( 地方雜誌社的信封)、加蓋一個「印刷物」的戳章,或許會更好一些。
如果不走印刷物這套, 老實講,一般很少會有人明明郵資13元, 卻只貼10元。 比較自然的做法應該是用超重, 因為起碼郵資13元只能寄到10克, 一般人多寫兩張信紙就超重了, 這才是補貼郵資常見的情形 。超過10克(不逾20克)郵資是22元, 可以先貼起碼郵資13元,之後再補貼9元。
另外大家可以留意一下那兩枚郵資票的流水號, 10元的那枚是556、3元的那枚是568, 只差了12號 ,這樣就露餡了, 不自然, 因為從潭子到航郵中心(或台中郵件處理中心)繞一圈回來退給寄件人, 少說也要3天、1個禮拜, 這段期間同一台機器不可能只賣12枚郵資票, 尤其還是接近發行首日。而且在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為了補貼郵資,專程去打3元的郵資票, 如果改用水果郵票, 或是先前專售的3元鳳山龍山寺票, 或許會更自然一些。
補收郵資的那張便條, 回家之後可以把它用膠水貼黏一點, 再拿出去投寄, 這樣郵件處理中心撕下來的時候,整張抬頭都還黏在上面, 故事的脈洛才會更清楚。
至於這個波紋戳是怎麼蓋到的呢? 我有聽過一個非官方說法,不一定正確,大家參考看看。 首次交寄的時候在A局, 補貼郵資後,可以投到B局的郵筒, 有些局或許覺得同一個信封上蓋兩個局、不同日期的郵戳很奇怪, 因此會用波紋戳銷蓋補貼的那張郵票。 當然這不是統一的做法, 至少在我們台北這邊就會直接用B局的郵戳銷蓋補貼的那枚郵票。
以上胡說八道僅供參考, 如果是我的話,做自然封,就會做到毫無破綻的境地, 才不會做了半天,還被嫌說集郵味太重。那乾脆打從一開始就拿官版的首日封出來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