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年九月九日郵政總局第八三三三一六─五號令修正之「郵戳規格」中
二、國際郵戳
(二)羅馬字母一律用大楷。
(三)日期文字及排列方法:
1.「年」「月」「日」「時」用阿拉伯數字;
2.「年」只用公元末二字如60.61;
4.按「日」「月」「年」「時」之次序,由左至右排列於戳面中格,如一九六一年八月三日十四時為3.8.61─14
(四)郵局名稱文字及排列方法:
1.各級郵局及鄉鎮公所所在地支局郵戳:上格為中文及羅馬拼音地名(上為中文,下為羅馬拼音),下格為羅馬拼音省名及國名(上為省名,下為國名);國名一律用英文CHINA,但國際郵件互換局郵戳,上格為中文地名,下格為羅馬拼音地名,不列國名省名;
由上述所摘錄的一些規定中,我們可瞭解大家所說的「交換局」在郵局的正式名稱就是「國際郵件互換局」,大家常說的「英文戳」在郵局的正式名稱就是「國際郵戳」,但其要件就是日期必須是阿拉伯數字。所以將高雄城市代辦所有注明英文地名,但其他均為中文的郵戳,稱其為英文戳或交換局式郵戳並不妥適。不過因「郵戳規格」是48年才訂頒,不宜以後令來看之前的產物,所以我不敢說不對,但還是有一些原則需遵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