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埕區蔡姓婦人請丈夫寄信給她,卻被郵局誤以「查無此地」為由退件。 記者蘇郁涵/攝影 | 高雄市鹽埕區蔡姓婦人,日前請丈夫寄信給她,但5天後信件卻被郵局以「查無此地」為由退件,蔡事後仔細核對信封上的筆跡,不論收件地址或郵遞區號都正確無誤、字跡也可清楚辨識,昨天向本報投訴,要求郵差送件更謹慎。 蔡姓婦人指出,上個月29號因為女兒需要戶籍謄本,她請丈夫將資料從新竹寄到高雄店址。由於沒有時間壓力,當時陳只用一般信件處理,他在信封上完整寫下5碼郵遞區號,名字上方也特別標記店名。
沒想到5天後她卻接到丈夫來電,指信件被退回,而且是以「查無此地」為由退件,蔡當時請先生馬上用「限時掛號」補寄到她的「住家地址」,並將被退件的信封一併寄給她。 蔡姓婦人氣憤表示,被退件的信封筆跡清晰且資料完整,「郵差就算找不到地址,也可透過收件人右上方附的店名,找到這裡啊」。
高雄郵局第2投遞股表示,經查證為作業疏失,將請寄件人重新寄件,並在新的信封空白處上註明「誤退郵件」,不再計費。
【2011/07/09 聯合報】@ http://ud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