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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面是引用Davie於2006-04-28 19:21發表的:這是18/18.
引用 下面是引用皇於2006-04-28 20:23發表的:已貼之五元已失去效力.應不能算進去.
引用 下面是引用chucyao於2006-05-11 21:22發表的:黄兄,此封只可做趣味品呀,不要当会事情,我再说明白一点,在大陆欠资邮件,是收寄局加盖欠资章,填写欠资金额,投递局收取欠资,不会本局加盖欠资章,本局收取欠资邮费,而且欠资收费的邮票不是贴在欠资邮件上的
引用 下面是引用chucyao於2006-05-11 21:34發表的:不是找到苏州邮局荣誉局长!是弄巧成拙,让行家见笑的邮品,只能说制封人缺乏基本的邮识。在上海有时可以见到欠资戳,但是一般是不会收取欠资邮费的
引用 下面是引用Davie於2006-05-11 21:40發表的:咦, 從水陸路封發就不用補欠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