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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面是引用chucyao於2005-11-03 18:59發表的:呵呵,黄兄真是现学现卖啦,学的真不赖啦
引用 下面是引用michael1於2005-11-03 18:20發表的:這兩封都是欠資1.5澳幣 非3.5澳幣 請天才兄好好看樓上發表算法自己先算一遍 再說豐原稽查以不愈20g 依據日期是航空函件 臺灣寄澳門需臺幣9元為準1.5/3.5*9=3.857元 加上手續費5元 共補9元欠資【稽查他粉厲害 原來是從桃園航郵局調回豐原】
引用 下面是引用阿山哥於2005-11-04 02:22發表的:其實罰款9元也沒錯,只是多了一個台灣國內欠資戳,照一般慣例,欠資戳是由封發局蓋戳,投遞局貼欠資票,向收件人收欠資費回去報帳,前幾封澳門寄來欠資封被罰9元的算法應該是如下1.5/3.5*7=3元,7元為台灣到澳門水陸郵資(一般國際欠資基數大多以水陸郵資),國際欠資手續費毎件6元,總共罰款3+6=9元
引用 下面是引用kmubio於2005-11-04 01:06發表的:我有一個疑問? 手續費是5元嗎?印象中航空郵件欠資手續費好像是6元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