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是引用站長於2005-10-13 21:21發表的:
實寄戳 依規定就是蓋完郵戳後經過郵路寄出
所以正確做法是
寫好地址 貼妥郵資(寄什麼郵件就用符合的郵資~這是實寄封的精神) 再由郵局收件 經郵差送達給你
這才是一個完整的郵路
目前平信及普通掛號不蓋落地戳 有些郵友會要求郵局蓋一蓋 就自己拿回去(按規定是不可以的) 不經郵寄
不過這部份要看郵局 有些郵局不肯(通常北部郵局比較嚴格)
你講的貼一元 不足平信或印刷品郵資 是不能蓋實寄戳的
蓋了也不對~~郵局不應該給你蓋實寄戳才對
還有台灣所有黑色的郵局都是用來銷郵票的 所以沒貼郵票不能銷
不要自己高興就拿來亂蓋 那就變成垃圾了 不會因為這樣變的有價值的
(不過發行首日 實寄預銷首日封 是例外 要把黑色戳銷在空白處)
那天在高雄臨局還有外行人
他到櫃台要辦欠資實寄封
他真是天兵
如果由臨局要辦 一般是不可能的
但這次可以 因為旁邊有郵筒 他就丟旁邊的郵筒
.......只引用前20行
臨櫃要寄欠資不一定不行...
只要不是掛號以上...
平信.限時...等等都可以寄.要跟櫃抬的人說清楚是作欠資寄出.
或許某些臨局不行.
但我寄很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