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經常看到很多專門集郵的前輩說"不要把很多郵戳集在一個封上"
或是"不是越多個戳就越漂亮"之類的話
因為發現另外一群專門喜歡集戳的社群(包括郵戳,各種旅遊紀念章等)
好像還蠻喜歡把各式的章都集在同一張明信片或信封上
所以不曉得從集郵的角度看"一戳一封"是什麼原因呢?
另外還想請教一個問題
一般如果要做臨局實寄封會在臨局開設前先將信封寄過去
如果要蓋臨局戳的信封是一封"已經寄過的信封"(當然會再多貼一張郵票)
或是預銷首日封之類以經銷過戳的信封
這樣可以嗎?
因為發現好像有"實寄封上面不可以有不同日期不同地點的實寄戳"的規定
所以如果想把不同戳集在一起是不是就整能附回郵信封了呢?